返回

大学刑法课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大学刑法课(二十二)(第10/24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的方法来抚平受害者和家属的伤痛。

    唉,其实这里很诡异,17岁又11个月和刚满18岁到底差在哪?满18岁,却中二到不行的小屁孩一定就要负百分之百的责任,不能酌量减刑?幸好最后减不减刑还是得交给法官实际依情节酌减,也就是说即使18岁以上犯法还是有很多减刑的机会,规定在刑法第57条。

    而未满18岁犯下重大刑事桉件,法条规定是『得』减轻其刑,并不是『应』减轻其刑,其实不减刑也是可以的,所以不要再有未满十八岁不会被判死刑的迷思了。

    请看完一些虎烂情色小说的读者别一时精虫上脑做出无法挽回的憾事。

    不过我可以保证我的回忆录都是真的,跟邱毅委员的头髮、或太阳花学运中的香蕉一样真!「然后是争议最大的第十九条:第一项─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罚。

    第二项─行为时因前项之原因,致其辨识行为违法或依其辨识而行为之能力,显着减低者,得减轻其刑。

    第三项─前二项规定,于因故意或过失自行招致者,不适用之。

    」老师边说着边悉悉嗦嗦地掏着包包,最后拿出一瓶金门58

-->>(第10/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