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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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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41、42(第28/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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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侦查庭再做笔录。

    如果检察官决定起诉了,案件就会繫属到法院,这整个过程也就是一般说的提起公诉,告诉人完全不用花到一毛钱。

    开庭时你就坐在法官正对面陈述,检察官代表国家追诉犯罪、坐在你右侧,被告和他的诉讼代理人(通常是律师)则坐在你左侧。

    如果你不信任检察官,你也可以自行花钱委请律师提出自诉,也就是由律师担任你的诉讼代理人,以嘉义的行情,一个审级不管出庭几次,就是4、5万元,如果是检察官已经侦查中你才想要改成自诉,由于难度和时间压力增加,大概还要再加上一两万元。

    如果检察官觉得没必要以刑法处理这个案件,可能连侦查庭都不会开,或者开完侦查庭后仅给你一个「不起诉」的裁定,那就是连进入法院审判的机会都没有;而刑事诉讼法规定要「起诉后」才能请求附带民事损害赔偿,如果检察官给你不起诉处分,你损失的部份当然也就随着不起诉处分而无从提起。

    当然你还是可以另外提起民事损害赔偿的告诉。

    但是,如果对方名下没有财产、又没有汇进银行帐户的收入,即使你拿到民事胜诉的判决,也只是家里多了一张壁纸,比不上刑事上的判决有逼对方拿钱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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