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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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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四十七)(第23/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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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住何心瑜的腮帮子,但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摘去了何心瑜的墨镜,露出她早已泪眼汪汪的水灵大眼,还有眼眶边缘的瘀青!老师无缘无故摘去墨镜的举动当然会引起同学们的注意,何心瑜眼角的瘀青虽然不明显,却足以让人发现,教室内突然乱哄哄地不少人窃窃私语起来。

    「若是强制性交且故意伤害被害人,因为法律没有规定这样的结合犯,所以实务上以实质竞合,也就是『数罪併罚』处理,既要处罚强制性交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也要处罚伤害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

    」老师坐在何心瑜男朋友的桌上冷冷地道,明明是在讲课,却彷彿只是要说给他一个人听。

    「但若只是强制性交过程中的伤害,即使有伤害的故意,但毕竟是强制性交行为『典型的併随现象』,所以以法条竞合的吸收关係处理,就不再论伤害罪。

    」「我认为我国的刑事政策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例如累犯加重其刑的规定;既然认为刑法能够教化行为人,最后他竟然一犯再犯、成为累犯被加重其刑,那是不是之前的法官量刑不当,没有让他获得应有的教化?况且以一个人过去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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