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度,这
也是目前台湾司法很严重的一个问题。
法律既然制裁不了她,那就由我「母猪猎人」
动手了!「我觉得我这样不对,身为法律人,如果只是帮我的当事人辩护获
得无罪判决,那格局也太小了,学法律的必须深知邪恶能胜利的唯一理由,就是
善良的人们无所作为,所以这个官司结束后,我会再具状告发吴美愉小姐的诬告
和伪证罪,这两个罪名内涵各异,分别论罪科刑应该不关个几年不会出来。」
邪恶能胜利的唯一理由,就是善良的人们无所作为,这句话其是我是刻意说
给张检听的,我知道基于检察一体的理由,上级指派她这个官司,她就必须出庭
,事实上她未必真的挺吴美愉,而且她年轻,应该还没被官僚文化污染,所以我
希望她好好听进去。
「我是受害人啊…」
吴美愉还在哭,但不影响诉讼程序的进行。
「嘤嘤嘤,我是受害人。如果合意性交事后因鸡毛蒜皮的小事不爽就叫做受
害人,那全台湾受害人最多的地方在妓院,我的事务所乾脆开在风化街算了!」
-->>(第20/35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