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的意义不在客观的解释,而在当权人物主观解释。
文字狱的本身就是当权人物作贼心虚的一种反应,越是心虚,越是神魂不宁,听到别人说“亮了”他就肯定是讽刺自己的秃头,因而恼羞成怒。
于是知识分子除了被“诬以谋反”外,又多出一种纯属于文字的灾难。
——因而我们想到仓颌造字时,神鬼曾经夜哭,不知道是不是这个缘故。
现在举出例子说明:浙江(杭州)府学教授林元亮,奏章上有“作则垂宪”处斩;北平(北京)府学教授赵伯彦,奏章上有“仪则天下”处斩;桂林(广西桂林)府学教授蒋质,奏章上有“建中作则”处斩;这些句子里的“则”本是“法则”和“标准”之意。
但朱元璋不作如此解释,当时江南方言,“则”与“贼”同音,朱元璋认为显然是讽刺他作过小偷的往事。
尉氏(河南尉氏)县学教授许元,在奏章上有“体乾法坤,藻饰太平。
”这两句话是千年以前的古文,但朱元璋却解释说:“法坤与‘发髡’同音,发髡是剃光了头,讽刺我当过和尚。
藻饰与‘早失’同音,显然要我早失太平。
”于是许无处斩。
-->>(第5/12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