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时候颁发了一项律法,再一次明确了大楚帝国没有任何民籍之分,没有贱籍、匠籍、军户等等,所有人一律平等。
又明确颁法,废除所有形式的奴籍,官方不承认任何形式的卖身契,对部分借着收养的名义蓄奴的,官方将会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殴打、杀害等,如有发生,一律以非法囚禁、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罪从重论处。
东家、养父母犯之,罪加一等!
之所以加上东家、养父母这一条,那是因为明廷的社会里,很多奴仆都是以养子女的身份而存在的。
还有东家,很多大户人员以雇工的名义请了很多人,动不动就打来打去的当场奴婢使用。
对于这些情况,大楚帝国的法律都是严格禁止。
然后还再一次明确了一夫一妻制,贵族也好平民也好,只有一个合法妻子,其余的什么妾一律不承认。
毕竟华夏自古以来都是一夫一妻制。大楚帝国只是更进一步,直接在法律上删除了妾这么一个概念,直接不承认这么一个东西。
当然,皇帝、太子、皇太孙不在受限之内,因为他们不受法律管辖,同时也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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