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意义上的自然人。
同时传统意义上的妾只是商品,而大楚帝国禁止人口买卖,因此买人纳妾行为会触凡人口买卖罪。
至于你有本事,同时友好邀请十个八个女人在你家里住,并发生某种关系,只有女方自愿,不涉及人口买卖,不存在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大楚法律也不管你…
不过出于保护弱势群体,尤其是那些年老色衰的妾,大楚帝国又规定了,律法正式颁布之前的既定纳妾事实给予部分承认,认定为事实婚姻。
女方愿意离婚者,男方不得阻拦,并判男方给予赡养费。
女方不愿意离婚者,则认定为事实婚姻。
她们之前所生子女,以及事实婚姻状态下所生子女,和嫡子一样拥有继承权。
当然,这种事民不举官不究……只要你有本事把女人哄得好好的,让她甘愿当无名无分的外室/情人之类的也没人拦着你。
但是,只要法律颁发前的既定事实婚姻女方来申诉离婚,法官都是会判离婚并强制判罚赡养费的。
这一系列法律的颁发,也意味着大楚帝国司法院在罗志学的指示下,已经把触角深入到了民法中的婚姻法,同样颁发的还有民法中的其他一系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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