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由直属亲属继承或者出售给官府,官府回收土地后,再出租或者分期出售给无地或少地农民。
这就极大的限制了土地兼并。
这说的还是关内十八省地区,如果是东北,漠南,西北,中亚,西伯利亚等新占领地区,除了极少数私人拥有的土地外,基本是清一色的官田……哪怕是免费分给了新移民耕种,但是这土地移民其实只有使用权,也能让子孙后代继承,但是不能卖给他人!
毕竟官方限制的其实不是继承权,或者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限制的是土地兼并而已。
抑制土地兼并,这是罗志学施政过程里的一系列农业政策,最为核心的一部分,很多措施看似没啥关系,但实际上都是为了防止土地兼并的。
防止土地兼并的目的也很简单,就是要给占据帝国人口绝大部分的农村人口一条最后的保底退路:再不济也能回农村种田,虽然单靠种田想要吃饱穿暖比较难……但总不至于饿死。这一系列农业政策,极大的稳定了帝国的早期内部稳定,并催生出来了以家庭为单位的自耕农群体为绝对群体的农村社会!
在当代的大楚帝国,实际上已经没有什么传统地主了……前明时期的那些地主,要么死在了战争里,要么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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