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六本木艺能之神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8章 新宿的自助储物(第2/6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理由,还得补缴保管费以及储物柜换锁费用。

    说明理由未免有点虚头巴脑假认真,但保管费是实打实的,每天四百円,全部加起来差不多得五万円。

    “这么多?!”

    其实不能算多,收费水平很良心,和大陆差不多。

    “这是公示约定的,先生的物品已经保管很久了,请尽快来取。”

    刚才没有贸然前往真是明智,江川手上没这么多钱,掐指一算他得在书店打工十天才能赚到这笔保管费,而且还得在没有其他开销的情况下。

    以他目前的敛财能力,真要凭一己之力解决这笔钱恐怕需要一个来月。

    那时保管费又增加一万多了。

    女朋友三个字果然费钱,才搭个边就几万。

    算了吧,不要了,真要有重要的东西在里面,神秘女朋友早就再联络他了。

    电话那头还在提醒,物品已经登记为遗失物,最多只保管一百八十天,按照遗失物法,过期后保管物将归管理处所有。

    也就是说如果不领取,东西在两个月后就被没收处理了。

    曰本的确有“遗失物法”,里有条规定:凡拾得的遗失物品上交失物招领处备案后,六个月以内找不到失

-->>(第2/6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