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云慧正琢磨着,该如何收场的时候,江云皓却又说出了一番话。
“其实,关于那场改制,除了国有资产流失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点需要关注和反思。”
听到这里,张松林眼睛就是一亮。
葛云慧抬头看向对方,伸手示意道:“是哪一点,你倒是说说看?”
“是破产法的不够完善。”
江云皓平心静气地表示,“我们国家的破产法,是在当时特定社会条件下制定的。其时,国内的经济还刚刚开始走出公有制的框架,新的经济体制刚刚萌芽,缺少实践经验,因而这部立法不完善的地方就显得比较多。”
“比如说呢?”
葛云慧追问道。
“首先,当时破产法只适用于有限的主体范围,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当时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很少,且非公有企业财产与经营者个人财产的界限也很难划清,难以承担有限财产责任。因此非公有企业或个人不适宜作为破产人。但随着我国经济生活的变化,非公有制企业的比重日益显示出来。”
“其次,当年的破产法保留了较浓的行政色彩,具有明显的旧体制的痕迹,与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不够吻合。”
“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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