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条款规定较为简单,较为粗糙,难以反映破产过程中各种复杂的问题。”
停顿了片刻,江云皓最后说道,“至于第四点,是破产法实施中的配套措施尚不健全。如社会保障问题、职工再就业问题、破产责任问题、金融机构的转制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破产法难以顺利实施,连带着相关功能也难以充分发挥。”
听着江云皓的侃侃而谈,葛云慧的脸色渐渐变了。
她对经济法同样有涉猎,破产法的情况又怎么可能不知道。
江云皓此时说的东西,完全切中了问题的核心,已经是经济法专业人士才有的水平了。
仅仅从法律的角度,葛云慧感觉自己都未必敢说有这样的见解。
“也正是因为破产法存在漏洞,使得当时企业破产清算上,有很多迷之操作……”
江云皓举例道,“比方说,当时的破产申请,绝大多数由债务人提出,而非债权人;另外,一些债务企业,包括债务企业的行政主管机构及其地方政府,试图利用破产程序规避债务,借破产之名,行废债之实。”
“正因为这些谜之操作太多,才使得如今老百姓对当年那段过往抨击不断。”
江云皓最后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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