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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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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三)(第8/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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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结果,即是既遂,没有人死,则是未遂;至于通姦罪,有什麽结果可言?只要你姦淫的对象是别人的老婆老公,姦淫成立之际就既遂了,不需要搞出特定的结果才算通姦─例如:搞到别人老婆大肚子也只是普通的通姦罪,但是法官会不会依据刑法57条做刑度的考量就不知道了。

    故,行为犯只需实现构成要件规范的行为类型,不需要产生任何结果就会构成犯罪既遂,例如通姦罪、重婚罪、公然侮辱罪;结果犯则通常需要有特定的结果才叫既遂,例如:杀人罪的人死,伤害罪的受伤,毁损罪的物品、文书、建筑物毁损。

    」「一般刑法总则教科书都会提到的我们就不多加着墨,我们今天针对手段来说明。

    大家看刑法妨害公务罪章的135条─妨害公务执行及职务强制罪,请小平来念第一项。

    」喔,「对于公务员依法执行职务时,施强暴胁迫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然后再念刑法221条的强制性交罪。

    」我有没有听错啊,她叫我用念的耶,呵呵,第一次安安稳稳地坐在椅子上听讲跟性交有关的法条,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

    「对于男女以强暴、胁迫、恐吓、催眠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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