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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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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刑法课(十)(第17/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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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做这麽搞笑的举动,我要把握机会。

    「嗯?这个就有待商榷。

    」陈老师走到我还被牢牢绑住的身边,「如果说小平是没被绑住的精神病患,那倒是个危险源,不过老师也不是他老婆或他老妈,没有监督义务,现在他被绑起来了,这玩意儿还能算是危险源吗?」老师又用右手拇指和食指像在捡垃圾般嫌弃地夹起、举高我的小小平,望着它摇摇头。

    全班也笑得东倒西歪。

    干,等它变成大蟒蛇的时候谁敢说不危险!而且他是个1分钟内就能引爆的不定时炸弹,怕了吧,哈哈(泣)。

    「虽然学理上通说把保证人地位分成7种,台大的黄荣坚老师却认为可以简化为『危险前行为』一种,他认为所有保证人地位都源自于危险前行为,例如,民法规定父母亲要照顾、保护子女,危险前行为就是生下了小孩。

    老师认为这样的说法可以简化保证人地位的分类,老师深有同感,不过却不被一般学者接受。

    」说着说着,老师走了过来解开了蓓君身上的绳结,也拿下了蓓君的口罩,现在蓓君已经可以自由活动了,只剩我还被绑在几张课桌之间不能移动,她重获自由的第一件事是裸着身子跟同学借面纸擦拭阴毛上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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