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十四)老师板着脸离开医院的第二天,我就出院了,回归以往的大学生活,住院期间柯俊逸、何心瑜和苏蓓君还有几个同学都有来看我。
回到校园的第一堂课,很巧的就是老师的刑总课。
今天老师穿的是很中规中矩的黑色套装,上半身是白衬衫加黑色西装外套,下半身是黑色窄裙加高跟鞋;本来就很有冰山美人味道的她,穿成这样更显得圣洁不可侵犯,再加上上次在医院莫名奇妙摆脸色给我看之后,我竟然不敢直视老师的眼神,遑论对老师这冷艳的模样有些微遐想。
「今天要开始讲违法性的部份,以三阶论的犯罪判断模式,要成立犯罪一定要具有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罪责。
构成要件包括主观的和客观的,阻却违法事由则规定在刑法21到24条,再加上责任的判断才能决定一个犯罪如何评价。
如果是二阶论的判断,则只讨论『不法』和有责性,把构成要件该当性和没有阻却违法事由合併在『不法』的讨论,我们现在基础的刑法教学还是以三阶论为主。
」「刑法21条第一项规定:依法令之行为,不罚。
第二项则规定:依所属上级公务员命令之职务上行为,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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